关于稿费发放办法
为了切实把漾濞彝族自治县彝学学会各种书刊办好、办活、办出层次,结合我会工作实际,制定本办法。
(一) 稿酬发放范围
凡在漾濞彝族自治县彝学学会各种书刊上公开发表的作品和图文必须经作者反复修改,无错别字,且达到一定层次(照片必须是专业摄影),经审稿人认真审核方可发表,与彝学无关的文章图文原则上不予发表。
(二) 稿酬发放管理
1、稿酬发放登记表由学会学术研究部统一制作,统计计算后请作者提供信息包含文章、图片名称、字(幅)数、单位、姓名、地址、联系电话交由学会财务人员审核。
2、会长审批同意后稿酬名单由财务人员发放后备存。支付现金,应由领取人签字,非作者本人领取应取得授权代领证明,银行转帐支付,原则上支付到作者本人账户并留存支付凭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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